生命教育實施計劃
桐林國小生命教育實施計劃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劃。
二、本校輔導工作。
貳、目標:
一、加強宣導生命教育,增進學校教師、家長及學生生命教育的觀念。
二、推動每一個學生認識生命、重視生命、熱愛生命,建立正確的生命價值觀。
三、協助學生積極開拓自我、生命意義與價值,鼓勵自我實現。
四、協助個體體會生命律動的可貴,進而產生對生命的律動與熱愛,發揮生命中的潛能。
五、培養學生自我悅納、情緒管理能力,並能熱愛生命、尊重生命與大自然。
六、培養師生建立自我傷害防治的概念,尊重自我生命,關懷他人生命。
參、實施對象:
本校教師、職員、學生及家長
肆、組織:
由本校輔導工作委員會成員擔任「生命教育推動小組」成員,共同規劃、分工執行全校之生命教育活動。
伍、處室分工:
一、校長:
1、督導生命教育推行工作。
2、核定工作計劃並領導實施。
二、教務處:
1、規劃並執行生命教育課程相關事宜,將生命教育單元統整在相關課程中。
2、配合各科教學,研發相關教材教法。
3、協助教師將生命教育教材融入各科教學活動中實施。
4、配合辦理生命教育主題教師研習進修活動。
三、訓導處(學務處):
1、規劃辦理各項有關藝文、生命體驗、道德教育等活動。
2、透過社團及生活教育,宣導並加強相關理念,使學生從活動中能自我省察、建立自我信念,進而發展潛能,建立正確的人生觀。
3、實施生命教育班會討論團體活動及安排專題演講。
4、落實衛生環保教育及義工制度。
四、輔導室:
1、規劃並執行生命教育輔導相關事宜。
2、辦理生命教育相關之團體輔導活動。
3、宣導生命教育觀念及相關活動。
4、輔導學生認識生命意義、建立正確的人生觀等輔導相關事宜。
5、收集與提供生命教育相關資訊。
6、篩檢憂鬱情緒個案,進行追蹤輔導與自我傷害預防。
五、總務處:
1、規劃具生命教育涵義之校園景觀、校舍空間及環境安全之事宜。
2、支援生命教育相關活動。
八、導師:
1、利用班會時間協助進行生命教育主題之討論及活動。
2、觀察學生問題並與學校有關處室人員及家長聯繫。
3、聯繫家長促進家庭學校間之合作。
4、隨時指導學生,期使學生具備生命教育之正確理念。
九、各教學研究會與任課教師:
共同研究教學方法,靈活運用媒體,編選教材,以落實情意教學,推展生命教育之目標。
陸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