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雲林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
發佈日期 :
2019-0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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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108年2月14日府教特二字第1082403912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鑑定對象:設籍雲林縣之107學年度國民小學具備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
之應屆畢業生,經學校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。
三、有關鑑定相關時程及地點,請詳閱簡章之規定。
四、簡章檔案如附件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