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.教學與宣導
作者 :
發佈日期 :
2011-05-09
資訊群組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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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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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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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作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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佐證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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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教學與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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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依審核通過計畫實施教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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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依縣府核定公文及金額辦理書法教學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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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教學前有擬訂詳細的教學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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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請外聘教師依課程內容及學生程度擬定教學計畫,確實實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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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課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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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協同教師能參與教學並協助教學推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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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協同教師參與教學,協助外聘講師維持學生秩序及教學活動,並樂意參加學校舉辦相關增能研習,成果豐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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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校內其他人員及家長清楚此計畫並樂於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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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利用家長大會或全校性活動告知家長計畫內容,尋求家長對課程認同,進而配合老師對學生課後練習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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