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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教學與宣導

作者 : 發佈日期 : 2011-05-09 資訊群組 :
項目
要點
學校作法
佐證資料
二.教學與宣導
1.依審核通過計畫實施教學
◎依縣府核定公文及金額辦理書法教學活動。
2.教學前有擬訂詳細的教學計畫
◎請外聘教師依課程內容及學生程度擬定教學計畫,確實實行。
*課程表
3.協同教師能參與教學並協助教學推動
◎協同教師參與教學,協助外聘講師維持學生秩序及教學活動,並樂意參加學校舉辦相關增能研習,成果豐碩。
4.校內其他人員及家長清楚此計畫並樂於配合
◎利用家長大會或全校性活動告知家長計畫內容,尋求家長對課程認同,進而配合老師對學生課後練習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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