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.交通安全與輔導
發佈日期 :
2011-04-27
資訊群組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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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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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校 自 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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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範圍:99年1月至100年3月,每項1-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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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 行 情 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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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交通安全與輔導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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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校內人車動線規劃良好、交通工具停放設施良好,交通管制得宜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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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分析並建立學生通學路隊資料,路隊組織切合實際需要,並有佐證資料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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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家長接送區規劃得宜,能善用學校環境及鼓勵學生步行一段路進出校園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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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接送區規劃完整,配合路隊於正門及側門處,規劃兩處家長接送區,且家長配合度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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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訂定校內糾察隊或交通服務隊選拔及表揚辦法,給予適當的訓練且按時執行工作,其裝備保管良好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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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並訂定研習訓練與考核獎勵措施,導護工作執行切實、紀錄完整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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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訂定愛心商店的推廣與考核辦法,且切實執行工作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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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區內無商店,因此無法招募愛心商店,但協請家長導護志工於上放學時間協助留意學童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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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學校針對學生違規與發生交通事故作統計,並實施糾正與輔導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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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交通違規情形,除當面糾正輔導外,並於家長會時向家長提出協助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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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針對近年來學校或轄區交通事故資料統計分析,謀求交通安全輔導措施之創新。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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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近年來學校學區內無重大交通事故,但針對危險路段對學生加強宣導提醒注意。
2.於假期前針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導,增加學生假期中的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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