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犬病防疫知能

作者 : 發佈日期 : 2013-08-12 資訊群組 :
(一)宣導二不一要守則:不要捕捉或接觸野生動物、不要棄養家中寵物、要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疫苗。
(二)避免被動物咬傷:
1、不碰觸、逗弄野生動物,如發現有類似狂犬病症狀之野生動物(活體或屍體),請通報本府農業處林務保育科,專線電話:049-2222340或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(以下簡稱農委會)專線電話:0800-761-590處理。
2、不撿拾生病的野生動物或屍體,如有發現請逕洽各地清潔隊協助處理。
(三)遭動物咬傷時處置:
1、記:保持冷靜,牢記動物特徵。
2、沖: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清洗傷口15分鐘,再以優碘或70%酒精消毒。
3、送:儘速就醫評估是否接種疫苗。
4、觀:盡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,但若動物兇性大發,不要冒險捕捉。
(四)遭動物咬傷後就醫:請即通知家長或由學校人員帶至全國28家疫苗儲備醫院(名單如附件1)就醫,本縣儲備醫院為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、埔里基督教醫院、竹山秀傳醫院或撥打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,並依規定校安通報。
(五)加強校園動物管理:
1、校園飼養動物,應觀察其行為,如發現飼養動物有行為異常,突然狂躁有咬人動作呈現,應儘速通報本府家畜疾病防治所,電話:2222542。
2、加強管理校園內及附近活動之流浪犬、貓,宣導學童避免碰觸,如發現流浪犬、貓有行為異常,亦儘速通報本府家畜疾病防治所協助捕捉及收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