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:
發佈日期 :
2012-02-24
資訊群組 :
10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6日起徵件,請
踴躍參加
二、參選資格:
(一)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
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
(二)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三、徵選組別與項目:
(一)教師組:1.戲劇劇本(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)
、2.短篇小說、3.散文、4.詩詞(101年為新詩)、5.童
話。
(二)學生組:1.戲劇劇本(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)
、2.短篇小說、3.散文、4.詩詞(101年為新詩)。
四、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:採線上報名,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
表及作品等資料,自101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止,報名網
站http://ed.arte.gov.tw/philology;收件地址:國立臺
灣藝術教育館(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);洽詢電話:0
2-23110574分機233。